为推动国家海洋、海岛事业的发展,共同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2014年1月8日,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所长余兴光率队莅临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与我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由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主任蔡锋主持,海洋三所部分中层干部及海岛中心全体中层干部共同参加。会上,双方就自身的人才、技术、设备、实验条件及相关资质优势等方面进行了密切交流,并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下,在海岛规划与保护、海岛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海岛基础调查、海滩管理与养护技术、海岸海底地形地貌调查、海洋文化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协议签订后,双方成立联络小组,海岛中心由海岛开发处负责,海洋三所由技术开发处负责,联络小组承担合作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作为国家海洋局在闽设立的第二个国家级科研机构,海岛中心在建设及发展过程中广泛借鉴了海洋三所各项科研工作经验。该战略协议的签订不仅是贯彻“十八大”提出的海洋强国战略,适应海洋事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而且体现了双方相互协调、优势互补的共同愿望,有利于提升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实现共赢互利和助力海峡西岸蓝色经济区的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