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历程
2014年2月11日,成立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工会筹备组,并申请筹建工会组织。
2014年3月4日,平潭总工会批复成立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工会委员会。
2014年4月16日,召开海岛中心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推选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审会委员人员。
2014年4月25日, 平潭总工会批复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人员名单。
2014年5月19日,平潭总工会颁发海岛中心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
2014年5月21日,颁发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工会委员会组织机构证。
二、权利义务
一、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总是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工会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三、组织架构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名单:
主席:高文
组织委员:林河山
女工委员:梁丽玲
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陈淳
委员:姜德刚、胡阳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