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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实施长江经济带近海海洋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9.03.05 浏览:4856次


转自:中国海岛网 链接:http://www.chinaislands.org.cn/c/2019-03-04/64755.shtml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九三学社中央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关于实施长江经济带近海海洋综合治理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指出,长期以来,长江近海海洋环境、生态、灾害问题突出和生态服务功能受损,具有明显的系统性、区域性和复合性。陆源入海污染负荷大,近海海洋环境污染严重。据《2017年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显示,江苏、上海、浙江近岸海域水质为差和极差,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分别占管辖海域的18.2%、70%、58.9%。近海富营养化加剧,生态系统呈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海平面和近海水温持续升高,沿海地区海洋灾害风险加大。

同时,大规模人类活动导致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受损。区内围填海强度高、规模大,约占全国围填海总面积的40%,其中填海导致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尽管近年来实施了增殖放流等措施,但由于近海污染严重和过度捕捞,包括舟山在内的东海近海渔业资源已陷入枯竭,几乎无鱼可捕。

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尽快实施近海海洋综合治理,科学、全面、系统地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陆海统筹,编制陆海一体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坚持生态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海域、海岛、岸线功能分区,明确空间管控要求,形成海陆协调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布局,构建从山脊到海洋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体系。加强长江、钱塘江等入海河流水利工程对河口水沙调控的综合管理。

二是重视以海定陆,实施陆源污染减排和沿海养殖污染管控。特别是要降低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倒逼沿海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发展。

三是实施近海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积极推进“蓝色海湾”“生态岛礁”和“生态堤防”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逐步修复滨海湿地和自然岸线。

四是建设陆海一体化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健全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海洋灾害、污染风险的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制度,提升沿海地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