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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岗位公开招聘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2 浏览:5922次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人事制度建设,加快中心干部组建,为中心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人才保障,经国家海洋局批准,根据《中共国家海洋局党组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开展中层干部岗位招聘选拔工作,现将涉及的岗位和要求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本次中层干部拟向社会公开竞聘选拔产生,招聘选拔岗位为总工程师(正处级)岗位1名。

二、  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海洋事业,在改革与创新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艰苦创业,真抓实干,做出实绩。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3)从事过海岛或海洋相关科研和管理工作,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熟悉管理规律,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任职资格

竞聘正处级岗位(总工程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受聘一年以上,同时应具有一定的管理岗位经验。

(三)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

1)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3)在原单位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三、  招聘程序

海岛中心公开招聘总工程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通知、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报批、聘用等程序开展。

四、  报名方法和时间

1)应聘者可登录国家海洋局海洋人才信息网(http://www.ohrc.org.cn/)、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www.hxrc.com/)、厦门市人才网(http://www.xmrc.com.cn/)或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网站(http://www.tio.org.cn/)的相关链接进行招聘信息查询,通过向指定邮箱投递填写完整的《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处级领导干部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个人简历(附资质、技能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总工—姓名—职称—学历—专业。同时在报名时间内,将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及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如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各种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业绩证明材料)一同寄至指定地点,以便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与否,另行通知。

报名资料邮寄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试验区萃园北路海滨中学科技楼三楼

报名材料投递邮箱:IRC_zhaopin@163.com

报名时间:20131014-20131023

联系电话:0591-86165669

面试时间:初定于201310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核准所填写的个人资料。报名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1:《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处级领导干部公开招聘报名表》

 

                                    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

                               201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