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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文章】为政当自清廉始

发布时间:2020.05.26 浏览:595次


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廉字是一个形声字,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廉,仄也,从广兼声”。本义是指厅堂的侧边,因其具有平直方正、棱角锋利的特点,故而引申用来形容人品行正直、方正等,后又发展出节俭、少拿、不贪取等含义。正因如此,古籍中常把品行端正、不贪不占之人称为“廉夫”“廉士”。

如此一个“廉”字并不简单,在历史上引来无数有识之士为其做注解。《吕氏春秋》中记载“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是从义与利关系的角度阐释何谓“廉”;《晏子春秋》则提出“廉者,政之本也”,认为廉洁是为政的根本;管仲则认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更是站在维持国家存续的高度去看待这个“廉”字,等等。于公于私、于国于家,这个廉字都很重要,对为官者来说尤其如此。

廉与政,二者从来密不可分。南宋理学家真德秀说过,“廉仁公勤四者,乃为政之本领”,将保持清廉看作是为官首要的事。无独有偶,元代文学家揭傒斯也认为,“廉非为政之极,而为政必自廉始。惟廉则欲必寡,欲寡必公。”大致是说,清廉虽然不是为政之最,却是从政之始,如果连清廉都达不到的话,便失掉了从政最基本的政德,更不要说公道正派、有所作为。数千年的历史也一再表明,民族兴衰、家国兴亡常常系于为官者身上,不夸张地说“官廉则政举,官贪则政危”。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明代郭允礼在《官箴》中的这段话,为后世所称道。纵观历朝历代,凡是能为百姓所怀念铭记的为官者,除了务实为民、处事公道,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清廉。明代廉吏况钟,勤于吏治、廉洁奉公,在任时身居简室,未铺设奢华之物,三餐佐饭仅一荤一素。清代于成龙,为官20余年政绩卓著,去世后“绨袍一袭、靴带二事,瓦瓮中粗米数斛、盐豉数器而已”,别无余财,百姓为之痛哭流涕。为政就是要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如此才能为百姓所称颂。

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清廉败由贪。然而,始终坚守清廉二字,并非易事,稍不注意便可能沾染污浊,岂能不慎?有人以“正俸”提醒自己,“薪水如泉水,虽少但能细水长流;外财如洪水,虽多却带来灭顶之灾”;有人以“人皆因禄富,我独以官贫。所遗子孙,在于清白耳”来劝告子孙;有人以“居官自常俸之外,尚有应得者耶”来拒绝他人的贿赂;还有人以“必妻子奴仆皆肯为清官,而后清官可为,不然则败其守矣”来严格约束身边人,等等。从严于律己到教导子孙,从管好身边人到拒绝下属行贿,做到清廉为官绝非易事,正因如此才显出清廉的可贵之处,才更说明清廉之于为官的重要意义。

要想练就清廉之功,表面上看,是要拒绝身外的各式诱惑;实则不然,最重要的还是筑牢心内的堤坝。对此,明代思想家薛瑄在《从政录》中提出,廉洁之士的“三不取”境界,即“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为上,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次之,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再次之。”在其看来,廉洁不贪也是有不同境界的:不妄取、不苟取与不敢取,这既是三种境界,也是三道防线。毋庸置疑,最高的境界,自然是发于思想信念而自觉保持清廉,这也是为官者最应追求的,也是最为牢固可靠的。

“清廉”二字十分可贵,能保持下去尤其见功力。对共产党人来说,要追求“见理明而不妄取”的廉洁境界,从理想信念的高度去看待廉洁,自觉树立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实现从不敢、不能到不想的升华,形成清廉为官的思想之力。(范仁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