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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中心与平潭检察院探索建立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6203次


5月7日,海岛中心与平潭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中开展协作配合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会签暨智库首批专家辅助人聘书颁发仪式在中心顺利举行。

会上,海岛中心副主任丰爱平和平潭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江莉会签了《意见》,并为智库首批专家辅助人颁发聘书。“作为驻地在平潭的国家业务中心,我们有义务、有责任为保护好平潭的海洋提供支撑,为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建设贡献自身力量。”丰爱平表示,协作配合意见的签署和首批专家辅助人聘书的发放,是推进两家单位业务方面深度融合的创新性举措,也是落实各自上级部门要求的具体行动。

“今日的签约和聘书发放仪式,标志着平潭检察‘2020年生态海洋年’系列活动的全面铺开,这是实验区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和检察公益诉讼保障海洋生态文明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江莉表示,希望今后区检察院和海岛中心能够持续加强协作配合,借助协作机制平台,进一步突出检察职能,强化科学助力,共同构筑坚实有力的海洋生态环境法治屏障和科学支撑。

此次海岛中心与平潭检察院共同签订的《意见》,在专家辅助人智库、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评估、生态环境修复专家建议、信息共享及违法犯罪线索、公益诉讼线索研判、联席会议、法制宣教等六个方面积极开展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双方沟通互动和有效衔接,实现检察职能和科学技术的优势互补,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科学保障。

(文:海岛保护处/李兵 图:办公室/林祥鹭)